烈女不更二夫的成语故事

拼音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
基本解释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
出处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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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烈女不更二夫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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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家富路 | 清·石玉昆《三侠五义》第23回:“再者银子虽多,贤弟只管拿去。俗语说得好:‘穷家富路。’” |
杨柳依依 | |
简明扼要 | 毛泽东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》:“讲话、演说、写文章和写决议案,都应当简明扼要。” |
旁征博引 | 清 王韬《淞隐漫录》:“生数典已穷,而女博引旁征,滔滔不竭,计女多于生凡十四则。” |
平淡无奇 |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19回:“听起安老爷这几句话,说得也平淡无奇。” |
一文不名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佞幸列传》:“竟不得名一钱,寄死人家。” |
朝令夕改 | 唐 元稹《授马总检校刑部尚书天平军节度使制》:“有迎新送故之困,朝令夕改之烦,自非有为而为。” |
土木形骸 | 《晋书 嵇康传》:“身长七尺八寸,美词气,有风仪,而土木形骸,不自藻饰。” |
唯物主义 | 毛泽东《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》:“没有同这些反面的东西作过斗争,你那个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不巩固的。” |
过而能改 | 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吾知所过矣,将改之。稽首而曰:‘人谁无过,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’” |